山南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2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信息
第三部分山南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山南市商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规、方针、政策;制订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
(二)负责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审核上报;宏观指导和承办市在国内外举办的涉及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各类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等商务活动;归口负责外商驻我地代表机构的申报和管理。
(三)会同市有关部门用好西藏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促进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外经贸专项资金;负责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宏观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统计和信息发布;协调搞好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负责市内外贸企业的行业指导工作。
(四)负责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执行自治区的进出口配额、关税配额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出口招标政策;执行自治区有关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负责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申领等工作;推进科技兴贸战略。
(五)协调处理商务经济纠纷;承担自治区商务厅及有关机构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协助工作及相关的产业损害调查协助工作;指导协调市有关企业参加国外对本地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六)研究制订市吸收外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市外商投资规章和管理办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市涉外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
(七)负责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自治区有关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负责接受国际多边、双边援助工作,协调管理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工作;负责指导自治区分配给市的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负责管理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
(八)制订市与毗邻国家经贸合作发展规划;协助自治区有关部门处理与邻国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拓展邻国市场;管理市边境贸易,综合协调和管理边境口岸及边民互市贸易;协调口岸工作。
(九)制订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订并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条块分割、市封锁、垄断的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商务局内设8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建制),即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和运行科、商贸服务管理科、供销合作社、外国投资管理和经济合作科、边贸科、行政执法队、信息中心:核定局领导职数4名,内设行政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2个事业机构(正科级建制);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工作职能有关规定执行。
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因2019年10月12日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商务行政执法机构编制从山南市综合执法局划回市商务局。
第二部分
山南市商务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例如:2023年收支总预算18821.5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组成。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8821.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060.9万元,占9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0.6万元,占9.3 %,其只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收入中有一笔2022年12月收到的一笔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为15700万元,占总预算83%。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882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56万元,占6%;项目支出17676.95万元,占94%。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821.51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760.6万元、上年结转17060.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3.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64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 1360.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88万元、其他支出 15700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21.51万元,比2021 年执行数减少万元,主要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3.22万元,占4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86万元,占4.2%;健康卫生支出63.64万元,占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0.91万元,占43.7%;住房保障支出82.88万元,占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884.5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98.7万元。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4.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0.2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未休假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慰问金、维稳补助、通讯费、医疗费补助、驻村补助、第一书记安家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64.2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增加)0.01万元,压缩1%,。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70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5700万元,主要原因:其只要原因为2023年预算收入中有一笔2022年12月收到的一笔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为157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用经费64.29万元:主要有:办公费8.92万元,印刷费0.8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5.5万元,差旅费10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工会经费13.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例如:截至2022年1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为公务用车。我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三)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8个,资金513.2万元,分别为展会组织专项经费、成品油领域监管专项资金、商务局各科室业务经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专项经费、电商物流业发展扶持专项经费、商贸流通行业统计及市场运行监测专项经费、商贸流通监测平台运营费、商务领域宣传费。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政府2023年预算收入中有一笔2022年12月收到的一笔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为157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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