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1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责任单位(盖章):山南市商务局
  时间: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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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报废汽车拆解行业普遍未达到环保标准 | 
		
			| 责任单位 | 
				山南市商务局 | 
		
			| 责任人 | 
				索朗仁增 | 
		
			| 联系电话 | 
				0893-7825811 | 
		
			| 整改目标 | 
				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企业环境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管理制度。 | 
		
			| 整改措施 | 
				市商务局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关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通报》要求,全面加强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及废品回收点的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管台账。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市汽车拆解中心及加查县违规废弃汽车收储转运点依法予以关停、报废汽车进行清理转运、出具土壤监测报告等工作。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区重新选址工作,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工作。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市汽车拆解中心及加查县违规废弃汽车收储转运点依法予以关停、报废汽车进行清理转运、出具土壤监测报告等工作已完成,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区重新选址工作已完成,但因《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配套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还未印发,暂无法办理新建报废机动车厂区前置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