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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公告

时间:2020-08-05 16:28:25

  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暖,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促进湖北产品销售,让湖北和山南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山南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情系湖北·享购山南”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时间

第一阶段:202088日—820日。8810:00开始发放消费券。第一阶段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为8810:0082023:59

第二阶段:2020821日—92日。82110:00开始发放消费券。第二阶段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为82110:009223:59

第三阶段:202093日—915日。9310:00开始发放消费券。第三阶段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为9310:0091523:59

第四阶段:2020916日—928日。91610:00开始发放消费券。第四阶段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为91610:0092823:59

第五阶段:2020929日—1010日。92910:00开始发放消费券。第五阶段消费券有效使用期为92910:00101023:59

二、发放对象

领券时地理位置定位为山南市的人员(包括外来山南人员)均可领取本批消费券。

三、发放平台

云闪付APP平台。

四、消费券类型

1.湖北产品消费券。湖北产品投放到惠好超市、百益超市、百姓之家、海狸集尚城市生活超市并设立专柜专销,消费券每轮活动每人可领5张,每张券消费满100元减50元(可叠加使用)。

2.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重点培育拟入限额以上企业消费券。消费券每轮活动每人可领5张,每张券消费满100元减40元(可叠加使用)。

3.限额以下其他商户消费券,消费券每轮活动每人可领5张。每张券消费满100元减30元(可叠加使用)。

4.集团消费券。集团消费券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商贸流通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商务局审核把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法人、经营规模、投资额、职工人数、身份证等真实信息,提供指定人员手机号码,主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市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运行科,联系方式:0893-7825811),每个单位原则上只申领1次,领取资金不超过30万元。发放资金为300万元(仅用于湖北产品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重点培育拟入限额以上企业消费)。

5.幸运券消费。中国银联西藏分公司配套3000个幸运消费券,每张幸运消费券为消费满300元减150元。幸运消费券每轮可随机抽取1张,可在任何参与活动的商家使用,但不能与其他类型消费券叠加使用。

五、消费券领取、查看和使用

1.领券平台。通过云闪付APP平台登录领取消费券。消费者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云闪付APP,或扫描云闪付APP二维码(见下图1)并更新到最新版本(云闪付APP下载、注册、绑卡细则详见“银联西藏”官微或参见活动商户店内宣传品)。

2.领券步骤。①开启手机定位服务,登录云闪付首页,进入“奖励中心”,选择相应类型消费券,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直接领取消费券。②登录云闪付首页,点击滑动页面“山南千万惠民消费券抢券区”,选择相应类型消费券点击“立即领取”,进入领取页面,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领取消费券(见下图2)。

3.幸运消费券抽奖方式。开启手机定位服务,登录云闪付首页,进入“奖励中心”,点击“山南千万惠民消费券页面”,点击“抽取幸运消费券”。

4.查看方式。点击“我的”—“我的票券”查看领取的消费券。

5.使用方式。消费者领券后可在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结账支付时,打开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进行扫码支付,或点击云闪付APP“扫一扫”,扫描商户收款码核销消费券。


六、商户报名

(一)报名条件。在山南市注册、合法经营,且承诺严格按照活动规则的商户企业均可报名,经审核后开通消费券核销受理参与消费券活动。

(二)报名流程。商户执相关证件,到注册地商务局报名,由当地商务部门会同旅发、文化、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商户诚信、合法经营问题进行审核后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审核汇总后报人民银行山南中心支行做好pos机、聚合码等布点服务工作。

七、消费券核销规则

(一)消费券使用核销规则在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抵价相应金额。申领消费券后,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同一类型消费券可叠加使用,不同类型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

(二)消费券使用后退款核销规则。当消费者使用消费券交易后发生全额退款时,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通过原渠道退还给消费者,消费者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退还主办方券池。当消费者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消费券不退还消费者,仅对未使用消费券抵扣金额部分退款。

(三)消费券使用防套利措施: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倒卖消费券、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咨询电话

1.市商务局消费券发放活动咨询电话:0893-7825811。

2.山南各县商务局消费券发放活动咨询电话:

乃东区商务局:0893-7824146

错那县商务局:0893-7303020

隆子县商务局:0893-7342273

浪卡子县商务局:0893-7382401

措美县商务局:0893-7402899

贡嘎县商务局:0893-7393551

琼结县商务局:0893-7352134

加查县商务局:0893-7322037

洛扎县商务局:0893-7372053

桑日县商务局:0893-7313898

扎囊县商务局:0893-7363339

曲松县商务局:0893-7332824

3.中国银联云闪付系统使用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91-6846150,0891-6846166。

4.中国银联客服电话:95516。

5.消费者投诉热线:0893-12315。

                      山南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工作领导小组

                                20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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