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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于:2020-05-21 11:37:32来源:山南市商务局

各县(区)商务局:

为认真做好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验收工作,现将《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藏商发[2019]402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本县自评整改报告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和运行科,对逾期未报或不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的县(区)将给予绩效评价不合格处理。

山南市商务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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